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及成人直播 推免工作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学部整体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学部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推免工作小组包含党政主要负责人(组长)、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副组长)、研究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副组长)、学生工作负责人、纪检委员、专家教授代表(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教务秘书及辅导员等。
推免相关工作由推免工作小组集体决策和组织开展,负责制定学部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审定拟推荐名单(推免工作小组名单附后)。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综合评价成绩,由相关学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申请对象
1. 2020级四年制专业,且预计能于2024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在校期间曾因休学而延长学年,将于2024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本科生推免条件以及《成人直播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动员和公告。在本学部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部的推免政策、条件及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部推免生名额以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9日(周六)中午12:00至13日(周三)上午10:00,在推免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向学部提交推免申请表、中文成绩单及其它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学部教务办公室根据<<成人直播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及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推免资格审查。学部教务办公室在成人直播 推免系统中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并报送学部推免工作小组。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回避报备应于9月14日前完成,并由学部汇总后向学校教务处报备。
(四)指标分解。因当前教育部推免指标尚未下达,学院指标分配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五)学部综合评价及遴选。学部专家审核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展开综合测评,具体评分项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 学业成绩(GPA*100)+ 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成人直播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规定,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学生在某一项中有多种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的一种。
学部有关发展素质成绩的具体评分细则见文末附件1,评分过程中若有争议由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综合评价结束后,学部在学校下达指标的限额内,根据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按专业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初选名单,并增报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1-2名为候补名单(排名时GPA成绩取小数点后一位,若综合评价成绩相同,参考GPA成绩的小数点第二位,GPA高者排名靠前)。
五、有关管理事项
1.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的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2.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部教务办公室申诉(电话67060350、邮箱[email protected]),由学部推免工作小组给出反馈意见。若仍有异议,可实名向成人直播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出复议申请(电话67163652;邮箱[email protected])。对反应的问题经查实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本办法由成人直播 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李翔、张正彪;
副组长:姚英明、傅楠;
成员:徐美华、蔡琪、朱健、李华、徐敏敏、王伟群、顾嫒娟、邓超、孙胜鹏、郭文娟、俞仁琰
推免工作的时间节点:
1. 9月9日-9月10日 宣传,动员阶段
2. 9月13日上午10:00前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逾期不再接受
3. 9月14日12:00前 ,推免资格审查
4. 9月15日-9月18日 专家审核小组对有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及遴选
5. 9月19日 公布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并提交学校教务处
附件1:发展素质评分细则表
项目  | 名称  | 等级  | 成绩  | 备注  |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 
  | 20  | 
  | ||
国际组织实习  | 联合国公布认可的国际组织  | 
  | 10  | 
  | ||
志愿服务  | 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 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正)或者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 10  | 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加分认定不累计  | ||
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副)、学部学生组织负责人(正)或者学部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 9  | |||||
学部学生组织负责人(副)或者班长/团支书(要求连续任职至少满两年)  | 6  | |||||
其他班委(要求连续任职至少满两年)  | 3  | |||||
志愿服务相关获奖  | 国家级  | 10  | 
  | |||
省级  | 8  | 
  | ||||
校级  | 5  | 
  | ||||
志愿服务时间  | 累计时长超过108小时  | 服务时间*0.03  | 10分封顶  | |||
科研成果  | 项目参与  | 大创项目  | 国家级  | 结题或中期检查优秀  | 15  | 项目人员=2 排名第一60% 排名第二40% 
 项目人员≥3 排名第一50% 排名第二30% 排名第三20%  | 
结题或中期检查合格  | 5  | |||||
省级  | 结题或中期检查优秀  | 10  | ||||
结题或中期检查合格  | 3  | |||||
校级  | 结题或中期检查优秀  | 3  | ||||
结题或中期检查合格  | 1  | |||||
莙政项目  | 
  | 结题优秀  | 15  | 
  | ||
结题合格  | 5  | 
  | ||||
发表论文或者授权专利  | SCI源期刊论文  | Science, Nature Cell  | 
  | 30  | 期刊专利的认定参照学部研究生评奖条例  | |
Nature子刊(不包含nature communications)  | 
  | 25  | ||||
学部Top期刊  | 
  | 20  | ||||
其它一区论文;化学教育方向核刊一类  | 
  | 15  | ||||
其它SCI、EI论文或者授权发明专利  | 
  | 9  | ||||
其他专业核心期刊论文  | 
  | 
  | 3  | |||
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第一等次  | 30  | 仅认可学校组织参与的竞赛。对于团体竞赛,所有团队成员均可获得该奖项对应分值。  | |
第二等次  | 22  | |||||
第三等次  | 18  | |||||
与学部专业相关的全国性大学生竞赛  | 第一等次  | 25  | ||||
第二等次  | 18  | |||||
第三等次  | 12  | |||||
其它全国性大学生非本专业竞赛  | 第一等次  | 15  | ||||
第二等次  | 9  | |||||
第三等次  | 6  | |||||
省部级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省级选拔赛  | 第一等次  | 15  | |||
第二等次  | 12  | |||||
第三等次  | 9  | |||||
与学部专业相关的全国性大学生竞赛省级或者地区级选拔赛  | 第一等次  | 10  | ||||
第二等次  | 7  | |||||
第三等次  | 5  | |||||
其它省级非本专业竞赛  | 第一等次  | 6  | ||||
第二等次  | 4  | |||||
第三等次  | 2  | |||||
校级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级选拔赛  | 第一等次  | 6  | |||
第二等次  | 3  | |||||
第三等次  | 2  | |||||
学校职能部门主办的校级比赛  | 第一等次  | 4  | ||||
第二等次  | 2  | |||||
第三等次  | 1  | |||||
说明:
1、每一个模块的得分不累计,只取最高的一项。
2、同一成果跨模块取得的得分不累计,只取最高的一项。
3、各类竞赛的级别参照教务处认可的竞赛级别。
4、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须为第一作者,不包含排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计入。